為提高全市人社系統(tǒng)工傷認定質量,有效預防各類工傷認定中的不當行為,維護工傷職工、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保證工傷保險基金安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工傷認定實際,近期制定出臺《棗莊市重大疑難工傷案件合議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制度》明確了對于涉及法律關系復雜、定性困難的工傷認定案件,或經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并被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以及社會影響較大的工傷認定案件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成立的案件合議委員會進行合議。《制度》規(guī)定了合議委員會組成人員,明確了由合議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工傷案件具體承辦人負責合議工作組織聯絡的機制;規(guī)定了合議制度的適案范圍和合議程序,要求合議案件主要圍繞工傷案件的事實、情節(jié)、辦案程序、處理意見等方面由合議成員充分討論,形成合議意見書作為工傷認定案件處理的依據。
(醫(yī)療工傷生育保險科)